媚术和巫术 唐人由于对性爱的重视,而产生了一系列女对男、男对女的求爱法,即所谓媚术,如伯二六一○《攮女子婚人述秘法》,有不少内容与巫术有关,有的做法也可能有一些科学道理。例如已婚女子在得不到丈夫的爱时,可以:“凡令夫爱,取赤痒足,出夫脐处下看,即爱妇”。“凡欲令夫爱敬,取夫大拇指甲,烧作灰,和酒服之,验。”又如男子“凡欲令妇人爱敬,庚子日取东南引桃枝,则作木人,书名,安厕上,验”。“凡男子欲令妇爱,取女头发二十茎,烧作灰,以酒和成服之,验。”
当时,人们常以巫术来保平安、求子、求爱、祛病,而贴符、烧符、吞符则是另一种方法,在夫妻床笫之间也常使用,如在敦煌所发现的一种符,人们认为贴在床上可使夫妻相爱。
裸风 敦煌的一些文字资料和壁画还反映出当时女子有裸体的风俗。裸装或半裸装是当时女子的一种时髦装束,它不仅表现在日常生活中,而且也盛行看少女跳裸体舞的习惯。
对此,在敦煌曲子词中也有确凿的记载,例如:“素胸未消残雪,透轻罗”。(《云谣集。风归云》)“雪散胸前,嫩脸红唇”。(《云诱集。内家娇》)“胸上雪,从君咬。”(《云谣集。渔歌子》)以上所谓“素胸”,即裸乳;所谓“胸上雪,从君咬”,即表明了一种让丈夫吸吮乳房的性生活方式,这一切都说明了敦煌性文化是比较开放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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