潘绥铭:“小姐经济”现象
察表明:1993年在华中某城市的边缘地区,为了打击个体旅店中的嫖娼卖淫活动,一名公安人员和两名联防队员总花费了68个小时,使用了“蹲坑”(守株待兔)、跟踪取旁证等多种方法,才证据确凿地抓获了两个嫖客和一个暗娼。也就是说,为了证据确凿地抓获一个嫖娼卖淫者,平均需要一个公安人员有效地工作7.5个小时。
1993年之内,全国公安部门最终抓获的大约25万人次的嫖客与暗娼,就至少需要花费180万个人工时。
这就是禁娼的经济成本。
如果付出了这样的经济成本,就一定能“根除”这种“社会丑恶现象”,那么大多数中国人可能会乐于掏腰包的。可是,近年来,人们对此的信心已经大大地削弱了。
这是一种恶性循环。从禁娼的具体工作来看,人们越是不愿意管闲事,嫖娼卖淫就越不容易被发现,嫖娼卖淫者就会由于风险的降低而增加,结果人们就会由于“法不责众”而越发不愿意管闲事。从政府的禁娼政策来看,越是提出“根除”或者“肃清”这样的口号,且不说执法人员为实现此“高目标”的苦衷,连老百姓也越不相信彻底禁娼能成功,也就越发懒得去管闲事,最终肯定会削弱对政府和法律的信心。
这就是禁娼所付出的社会成本。
这样一来,我们就走进了一个怪圈:一方面,大量的金钱被用于整个地下“性产业”的消费,而且几乎全都不缴税,全都在国家体制之外流通与循环;另一方面,国家财政却又不得不支出大量的费用来禁娼,而且可能有很大的一部分费用被迫转嫁到其他方面,加剧了经济资源的消耗。
其实,根本的问题并不在于国家花得起花不起这笔钱,而在于这样的成本,究竟能够得到多大的收益?如果今后嫖娼卖淫还在蔓延,抓获他们的成本还在加大,那么我们这个社会是不是就应该无休无止地支出下去呢?
问题的分析
“性产业”经营方向的分层
无论是禁还是不禁,卖淫业总是会自发地形成不同的层次,针对不同的顾客,提供不同的“服务”。这种分层的趋势总会经历这样三个过程:
第一步,所有业主和从业者一开始时都一窝蜂地涌向最直接的卖淫,因为他们总是以为,只有这才是最能赚钱的。但是随着整个产业的发展,他们在市场竞争或者真真假假的“扫黄”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