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题的出现
嫖娼卖淫等社会现象,在我国早已不仅仅是“死灰复燃”,而是在迅速发展。这已经是一个尽人皆知的现实。
在目前的中国,卖淫虽然是非法、地下的,但是它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系统和运行机制:“制黄贩黄”是它的广告部门,“三陪”服务是它的展销部门,江湖医生“治疗性脖是它的售后服务部门,而直接的“以钱买性”和“以性换钱”则是它的核心“生产”部门。
被正式报道查处的人次
据公安部门统计,1984年全国查处卖淫嫖娼人员 12281人次,到1989年突破10万,1991年突破20万人次。从1984年到1997年,全国就累计查处过大约 212万人次。
可是人们最关心的却是:还有多少人次没有被抓获呢?一本非常权威的书说:1991年前后“查处率”是25%到30%,因此那时全国每年进行嫖娼卖淫活动的人次应该是60万到80万之间。一位专家则说,1991年前后的查获率只是1/10。
连带产业
地下“性产业”还有个“三陪”部门。可惜,如果仅仅根据报纸上发布的定义,如果真的需要确凿的证据,那么治安管理部门就很难在实际工作中判定什么是“三陪”。
地下“性产业”还有一大批连带产业,例如旅馆业、娱乐业等等。前些年人们还以为,暗娼是为这些行业服务的,可是最近以来,在一些地方,局面已经开始反过来,成了这些行业为地下“性产业”服务了。形象一点说,过去是哪儿有“窝”(旅店)“鸡”就往哪儿钻,现在是哪儿有“鸡”,“窝”就在哪儿盖。
如果把这些连带产业的产值里那些因为“鸡”和“三陪”而增加的部分也包括进来,地下“性产业”的经济规模还不知要扩大多少。
禁娼的成本
从1982年以来,被抓获的嫖娼卖淫者已经达到 210万人次。在全国12亿人口中,这 210万人口不过占到0.18%;在全国城市人口中也不过占0.44%;即使只计算15岁到55岁的“性活跃期”内的城市人口,也仅仅占0.73%。如果仅仅看一年之内的抓获人次,那么比例会更低。
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