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:首页 > 性爱 > 避孕专区 > 女性避孕 > 正文

哪些妇女不宜服用避孕药?

康易健康   2007-12-6   平安健康网

 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妇女不宜服用避孕药:

  1、乳腺肿瘤。

  2、生殖器官肿瘤。

  3、肝功能异常或近期有肝病史或黄疸史。

  4、有深部静脉血栓形成病史或征象。有肺栓塞、脑血管意外、风湿性心脏 病、重度静脉曲张及其他心血管疾病,包括高血压、糖尿病心血管等病史或 征象者。

  5、不明原因的异常子宫出血。

  6、先天性高血脂。

  7、月经初潮延迟,稀发月经。

  8、哺乳期。

  9、抽烟者。

(责任编辑:晓军)

  

推荐医院

  • 福州弘宇整形美容医院
  • 重庆都市俪人医院
  • 北京长庚医院
  • 广州女子医院
  • 上海天大医疗美容医院
  • 上海远大心胸医院
  • 上海沪申五官科医院
  • 上海仁爱医院
  • 长春五洲皮肤病医院
  • 福州总院整形美容中心
  • 医院
  • 医生
  • 疾病
  • 症状
  • 资讯
  • 问答
专家在线
人气文章排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