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饮酒作乐"不但是中国娼妓业的固有文化,甚至此一行业的远流,就从饮酒作乐而来。中国古代没有"娼"字,娼字是六世纪才出现的。在它以前,都用"倡"字。倡就是音乐,"倡优"是一回事,就是歌唱表演。倡字后来来个细胞分裂,人字旁变口成为"唱"(纯音乐),变女成为"娼"(纯妓女),倡字本身保留原样的部份,只做为"提倡""倡导"来用--自己不介入声色场所,清高起来了。
中国娼妓的语源,既然一开始就"穷声色之娱",外加饮酒助兴,所以,在称呼方面,就有"声妓"、"歌妓"、"酒妓"、"饮妓"、"酒纠"等名目,这些名目所象徵的文化特色,自然也就我中华只此一家。
内外难分--以充家用
因为特色只此一家,由特色而来的历史,自然也就别无分号。中国历史中,有一种"家妓"。家妓是养在豪门中的妓女,算是自备的歌星、舞女兼酒家女,还没有资格做姨太太,要生了儿子,才有资格做姨太太。两晋南北朝时,家妓最多:
《宋书.沈演之传》:"奢淫过度,妓女数十,声色放纵。"
《宋书.杜骥传》:"家累千金,女妓数十人,丝竹昼夜不绝。"
《宋书.范晔传》:"家乐器服玩,并皆珍丽,妓妾亦盛饰。"
《北史.夏侯道迁传》:"妓妾十余,常自娱乐国。"
《北史.高聪传》:"唯以声色自娱,有妓十余人。"
《南史.张怀(玉旁)传》:"居室豪富,妓妾盈房。"因为家妓成风,所以许多事件,也因之而起。最有名的"落花犹似坠楼人"主角绿珠,就是石崇的家妓。家妓引起家庭大血案,这种史实,只有中国才有。
别以为家妓只是豪门自己的规矩,其实是依法有据的。唐朝法令规定:"三品以上听有女乐一部,五品以上女乐不过三人,皆不得有钟磐乐师。"可见官做大了,就可以依法在家开"妓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