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30天去眼袋(美女图) | 前列腺--不再反复发作! | 尽显女人魅力 | 性感美女写真集 |
| 关注健康,从心做起 | 享受美食尽在其中 | 罕见“无心人” | 女人如何驾驭男人 |
| 早泄的10个食疗方法 | 沐浴性爱阳光开启发福之门 | 白癜风—再也不白了! | 用她的阴唇让她销魂 |
昨日提请陕西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的《陕西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〉办法(修订草案修改稿)》,将“性骚扰”的涵义写进了地方法规,即指违背妇女意愿,以含有淫秽色情内容或者性要求的语言、文字、图像、电子信息、肢体行为等方式骚扰女性的行为。
国家法律规定:“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”。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认为这样的规定过于原则,在实践中不好掌握。因此,此次草案修改稿明确提出了性骚扰的上述涵义。
对于这一涵义的理解,有委员表示,男性对妇女拥抱、接吻、抚摸身体,讲述看过的色情电影情节,有陌生男人吹口哨、抛媚眼、长时间盯着女性身体第二性征部位看,用手机发黄段子等行为,只要违背妇女意愿,都属于性骚扰。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,甚至依法向法院起诉。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,由公安机关予以治安管理处罚。
(责任编辑:紫蕾)